2020-02-17-遇上交通事故的優先順序
今天,在山路彎道上,吾正悠哉的準備左轉彎,
對向出現2輛機車,
突然……嚓……
雙載的那輛機車在彎道出口處,轉倒了。
這時吾油門立即催落去,加速彎過彎道,
在對向車道停下來。
為什麼第一時間不是往滑倒的機車靠過去,協助傷者!
而是加速通過彎道往對向車道去?
因為,這是低速大彎道路段,
如果不第一時間往彎道入口處去攔車,示警,
躺在彎道處的那2個人,就危險了。
交通事故現場,
「傷者救援,跟防止事故現場發生2次.3次事故」
是同樣重要的,
這兩輛機車駕駛是認識的(吾觀察後的判斷)
一輛滑倒了,另一輛會回頭幫忙。
而當下吾最重要的事,就不是去協助傷者,
而是防止後方來的機車.汽車.大卡車.撞上他們。
這彎道太彎了,這2個人躺的地點,後方如果有來車根本看不到他們。
當吾在彎道入口處管制車輛時,
大聲喊著,人有狀況嗎?
這時,沒有摔車的那個人說:還好.沒關係,
吾:那趕緊把機車移開,不要在路中央,
或許他們3人是在看人哪裡受傷,機車哪裡傷到,
因此沒有在第一時間就開始移動車輛。
吾在入彎處可是很著急的,
怕來了一輛飛速的機車,或是呸速的車輛,或是超載的大卡車。
看他們3人沒有儘速移機車,
吾再度喊:趕緊把機車往前推,不要在彎道處。
這時移動了,可是.沒摔車的那輛是和路呈現90度的停車方向,
這是2線道,而且又是在彎道處,這樣停車怎麼可以!
吾再喊:你不可以停這樣,趕緊往前推,
你們那是彎道出口,車輛根本看不到你們,趕緊移走,
他們開始移機車了,
這時吾喊著:往前…往前…再往前……
「他們真的很幸運」
這段時間裡,同向都沒來車,只有對向車道有車。
他們轉倒時的速度不快也沒撞到什麼,吾估計機車不太會有機械上的大問題,應該還能騎,不然也能牽(頂多排氣管嚴重擦傷.彎曲.車側擦傷)
幸好他們騎沒很快,不然在這低速大彎,可是危險的,
因為這個點發生的車禍次數已經很多了,
護欄,地面,溝渠,擦撞痕跡多多,
光是這個點,吾就打了不止2次電話給救護車,
整條山路車禍次數更是多多。
要載人,不是載爽的,是載平安的,
把人載出門,就要把人平安載回,
這是駕駛人的「唯一選擇」。
每次在山道上看到有載人的機車.汽車,速度太快,吾只能搖搖頭。
這山道上,吾親眼看到很驚險的其中一次是,
一輛機車的駕駛在彎道處,差一點點就滑到對向車道的大卡車輪胎下,
幸好那輛大卡車,沒越線轉彎,也沒超速,而且開的慢慢的,
不然當時那年青人問題就大了,
能否保住命,或保住手腳,都是未知數。
當時吾拿電話給他,打給他家人時,
吾跟那年青人說:下次騎車慢一點
不然你可能無法再打電話了,
你還沒幾歲,父母養育你不容易的,
你看看,你離那大卡車輪胎多近?
你覺得你可以承受這輛卡車的重量嗎?
印象中…
當時這年青人是精神抖擻著,
手是.生龍活虎,的拿著吾的電話,
吾深怕他把吾的手機給握扁了,
所以吾就拿著電話,讓他跟他家人講電話。
這山路,交通事故太多了,
騎車的快,開車的快,大卡車.貨車.又會超載。
咱們若是平安,其他人才會平安
其他人若平安,咱們也才會平安
不要超速,不要超載。
另外,要是車輛在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
「絕對不要人還待在車上」這是非常危險的。
一年內,在平面道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
都遇上有車輛故障的,人不止在車內,
甚至沒在車後方50公尺以上,100公尺以上放三角錐,
能講的,都靠近車輛跟駕駛.乘客.講了,要他們下車,
講不聽的,無法靠近講的,就報警處理,
不管是一般道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
「人絕對不能待在靜止的車輛上」
不管是大熱天,大雨天,颱風,打雷,
都不可待在車上,
因為天兵駕駛可能會無法注意前方車輛是靜止的,還是移動中的,
所以很可能會追撞上來。
這樣的事故,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傷亡也很嚴重,新聞常會報導到。
要是車輛故障而無法開時,…
第一件事,開警示閃燈,同時讓車上人員全部下車,遠離車輛最少30公尺以上,至路旁,
如有護欄,則要到護欄外。
「注意:別跳到高架橋外,很高的。」
第二件事,拿出三角錐放在50甚至100公尺以上距離(高速公路速度快,要放遠)
人最好能再揮動衣服.物品.示警後方來車。
第三件事,報警,報拖吊車輛。
如果是小擦撞,雙方拍照,拍清楚一些,雙方同意,移動車輛至不影響交通處,
不然可以開單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如果是重大傷亡,就要維持現場,等交通隊來處理。
#要是有人載你會超速,甚至超速到離譜,溝通一下,如果無法溝通,遠離他,捨棄他,才是保平安之道,
檢舉也是方法之一,不然這樣的駕駛人在路上=凶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62